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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8-26 20:17:43点击量:
  2025年以来,赣榆区司法局会同各行政执法单位以新“10+1”重点工程为牵引,推行涉企行政执法“监管+服务”模式,将服务理念深度融入执法全过程,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,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,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  现公布我区2025年第五期柔性执法典型案例,通过“以案释法”,为执法人员依法办理柔性执法案件提供指引,更好体现为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服务理念。

  2025年2月,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生鲜食品经营部开展检查时发现,该经营部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网店存在多项违规行为:一是通过虚构交易(刷单)虚增销量以提升店铺排名;二是使用虚假内容进行宣传;三是网页宣传信息与食品标签标识内容不一致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第一款及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。

  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,全面固定相关证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条第一款,对虚构交易、虚假宣传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;根据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第三十九条,对信息公示违法行为应先责令改正、给予警告,拒不改正的,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、主动整改,有效消除了危害后果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、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,决定对该经营部多个违法行为一并处理,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规范网络交易秩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本案中,市场监管部门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进行调查,同时,综合考量当事人积极整改和实际经营情况,合理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予以减轻处罚。这一“刚柔并济、惩教结合”的执法模式,既维护了法律权威,又引导市场主体自觉依法经营,助力形成公平、透明、有序的网络经营环境。涉案市场主体表示:“此次处罚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诚信经营是立身之本,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中的包容与指导,既帮我们守住底线,又为我们纾困解难。”

  2025年1月,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,柘汪镇某海产品经营部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,且未按规定留存进货凭证,该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及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
  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食品实施扣押,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。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,对该类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。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,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,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,根据《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》第十四条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,最终依法给予该经营部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,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对该领域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。本案通过扣押产品、没收违法所得等举措,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与执法权威。同时,针对小微市场主体初次违法、主动纠错的情形,落实过罚相当、包容审慎的原则,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,在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同时,也为小微商户留出生存与发展空间。涉案商户对此予以积极评价:“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既有原则又有温度,不仅让我们明白了依法经营的重要性,也体谅我们小本经营的不易,这种有温情、讲道理的执法方式,我们非常认可!”

  2025年1月,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苏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,该公司委托生产的紫菜产品标签上标注“精选有机”字样,但该公司及被委托方均未取得有机产品认证,对消费者造成误导,违反了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。

  执法人员依法核查涉事产品的生产记录、销售流向及标签使用情况,确认该公司存在未获认证擅自标注“有机”的违法事实。依据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八条,对该行为应处3万元以下罚款。鉴于当事人事后积极配合调查,主动发布产品召回公告并及时整改标签内容,有效控制负面影响,符合《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》第十四条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,综合考量后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有机认证标识是维护消费者信任和市场公平秩序的重要基石。本案中,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标注行为依法予以查处,充分体现了对食品标签真实性的一贯严格要求,有力捍卫了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的权威性与公信力。同时,综合考虑当事人积极整改、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等情节,依法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,既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,也有效引导企业牢固树立“标签即责任”的诚信经营意识。涉案企业负责人表示:“衷心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中给予的纠错机会,今后一定会深刻吸取这次教训,全面加强标签管理,坚决做到真实宣传、诚信经营,绝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和监管部门的良苦用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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